1. 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是国际仿生科学与工程领域的最高学术荣誉称号,为终身荣誉。
2. 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增选工作在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由国际仿生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国际仿生科学院提名组建Fellows增选委员会,经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开展增选工作。
3. 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申请人应为在仿生科学与工程领域取得系统性、开创性的重大成就并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学术声誉的科研工作者。
4. 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增选工作每三年启动一次,与国际仿生工程学术大会同年进行,每次增选不超过6名。
1. 申请要求: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申请人须提交正式申请材料,且须获得2名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推荐。每名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每届最多可推荐3人。
2. 材料要求:须提交2封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推荐信,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
1. 初评: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增选委员会须由7名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组成,负责评定候选人。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增选委员会成员应来自仿生科学与工程的主要分支领域,并具有相对广泛的代表性。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增选委员会提名的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候选人最多不超过6名。
2. 终评:终评由全体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以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为有效:同意票不少于参与投票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人数的三分之二,且有效票总数超过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新增选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名单由国际仿生科学院报送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最终批准。
1. 有权担任国际仿生工程学会选举或任命的职位。
2. 享有Fellows候选人的推荐权。
3. 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4. 有权对国际仿生工程学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并履行监督职责。
5. 积极参加国际仿生工程学会的所有公开会议。
6. 承担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委托的科技咨询、同行评议等其他相关工作。
7. 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仿生科学与工程领域发展。
1. 若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出现严重违反科学道德、行为严重失范、严重损害国际仿生工程学会Fellows群体及学会声誉,或触犯法律的,国际仿生工程学会有权撤销其Fellows称号。
2. 本增选办法由国际仿生科学院负责解释与修订。